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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照拍糊了,怎么辦? | 2022-10-31 |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www.jhnews.com.cn/2016/0218/606586.shtml" 永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春節前后,婚紗照、孕婦照、寶寶百日照之類的照片投訴也增多,相關損失難估量、爭議大。消費者可以和婚紗攝影店事先達成保價沖印約定,保價費依法不得超過保價額的3%;婚紗攝影店未按保價沖印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按照約定的保價額賠償消費者損失。消費者拍照預交定金要注意定金罰則、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要注意定金和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的異同。對婚紗攝影店內高大上、清新亮麗得讓人怦然心動的樣品照,要理性對待不輕信,因為它有可能不是該店拍攝的,而是其花錢請人擺拍的。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其以普通新人為主角、新近拍攝的客片等方式,進行相對客觀的了解和比較,以免拍攝成品的婚紗照與樣品照大相徑庭。結婚用的婚紗照做不好、相框顏色也不對,有幾張還拍不清楚,誰攤上這事都心煩。近日,永康市一對新人因此投訴獲賠2000元,但心中的氣和遺憾仍難消。說好和樣品一樣,結果相去甚遠這對新人中的新郎姓呂,永康市龍山鎮人,定于今年正月結婚。為此,去年8月21日,新郎和新娘到永康市城區一家知名婚紗攝影店,預約拍攝價格6300元的婚紗照。套系包括選片入冊45張(含放大)、入盆130張,還包括青島外景地拍攝等諸多內容。約定相框的顏色是和店里樣品照一樣,為米黃色。店員當時說,做出來的照片和掛在店墻上的樣品照一樣的,清晰度也一樣清的。去年9月中旬,根據約定,呂先生和新娘飛赴青島,拍了外景婚紗照近200張。由于這些外景照在電腦上看很不錯,店員建議兩名新人在原定套系基礎上,新增外景照80張等,加收費用2000元,兩人同意,并在10月5日支付了2000元費用。等店方拿出成品后,呂先生發現原定套系里的一些主打照片與樣品照相去甚遠:除了相框顏色不對以外,還有色差、圖像不清楚等問題。去年11月份,店方答應重做。今年1月初,兩人去店里,看重做之后的相冊照片和相框,發現問題依舊,就沒有取回家。隨著婚期日益臨近,兩人回店交涉,店員說婚紗照質量沒問題的,店主又沒有出面解決,這讓兩人及其家人著急。該有的清晰度,竟然沒有了2月2日,兩人帶著婚紗照,投訴到永康12315,要求店方退還原定套系款6300元,拍攝外景自理的飛機票3000元由店方報銷。永康市市場監管局12315工作人員調查后認為:雙方之間存在婚紗攝影服務合同關系。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婚紗照的質量好不好。這是人們對照片視覺感受的主觀評價。通常認為,人眼能清晰地分辨照片中的人物和事物,對圖像中前景和背景、人物(事物)的輪廓、顏色等能較好地區分,與實際的人物(事物)或者樣品照進行比對誤差小,這是對照片質量的基本要求。通過婚紗照和樣品照、實際的人物進行現場比對,發現至少有9張婚紗照成品存在相框顏色擅自改變、人像不清晰、有色差的問題,應該視為店方沒有保質保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構成合同違約了,依法應該承擔退還費用或者免費重拍(重印)、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考慮到所拍婚紗照具有特殊價值、婚期臨近重拍有難度、有問題的照片店方已經重做過一次還做不好等因素,建議雙方面對現實、采取賠償經濟損失的方式了結此事。經協商,雙方于2月3日最終達成一次性和解協議:被投訴婚紗攝影店向兩位消費者賠禮道歉,賠償現金2000元當場付清,其他雙方互不追究。本報記者潘周清通訊員翁長武來源:作者:潘周清翁長武責任編輯: 關鍵字標籤:桃園婚紗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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